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
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主要包括:
1. 学历要求 :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
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
2. 专业要求 :
只能报考临床、口腔、公共卫生、中医(包括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等专业的学生。
3. 其他条件 :
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符合规定的台港澳居民和外籍人员也可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4. 不予受理报名的情形 :
卫生职业高中毕业生。
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毕业证书注明为非医学方向的。
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学位证书证明学位是非医学的。
非现役军人持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考或在军队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现役军人持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告的。
持《专业证书》或《学业证书》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毕业后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
请注意,以上信息是根据最新的法规和政策整理的,具体条件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以最新的官方公告或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