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授是几级岗位
大学教授的级别通常根据教育部和人事部联合发布的规定分为不同的等级。以下是教授级别的一般划分:
1. 正教授 :
一级教授:相当于正省级(正部级),通常是学术界的泰斗或院士级别。
二级教授:相当于副省级(副部级),可能是研究院的主要负责人。
三级教授:相当于正厅级(一级巡视员),可能是学科的负责人。
四级教授:相当于副厅级(二级巡视员),属于一般教授。
2. 副教授 :
五级副教授:相当于正县处级(一级或二级调研员)。
六级副教授:相当于副县处级(三级调研员)。
七级副教授:相当于副县处级(四级调研员)。
3. 其他级别 :
讲师:通常对应科级。
助教:通常对应更低一级的职称。
教授职称不是国家行政职位,因此不享受行政级别待遇,但在教师职称体系中属于最高级别。不同级别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也有所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信息可能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具体情况可以咨询所在大学或教育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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